我毫不犹豫地说,然后开了一张支票作定金。这是我成年生活中第一次找到“家”的感觉。我之前生活过的每一个地方都只是一个住所,而这次的家不同,它适合我们。家的周围环绕着我们喜欢的东西:后院有鹿,有可以采摘的苹果,每年春天有芬芳的紫色丁香花。无论从哪个窗户向外望,都能看见山脉。苏珊兴奋地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,每个房间都记下她要贴的壁纸、要喷涂的漆画、要装修的颜色,以及要置备的家具。我们直接开回韦尔斯利,一路上都在谈论墙纸和漆画。到家之后,我们立即告诉孩子们,我们要搬到新房子里去了——我们第一个真正的家。
几天之后,我们驱车返回奥兰治。这真是一个漂亮而宁静的地方。每天早上,鹿儿会在后院里散步,吃苹果树上的叶子。在我们的周围是起伏的绿色山丘,离道路大约1英里的地方是一汪清澈的湖水。哀怨的鸽子发出“咕咕”的叫声,每天早上把我们叫醒。这一切就像在梦里一样,我们喜欢在这里生活。$米$花$书$库$ ;。7mihua。com
孩子们对新家也兴奋不已。他们喜欢新学校,因为这里不像在韦尔斯利那么拥挤。苏珊也很享受女主人的角色,并乐意为我们效劳。眼前只有一个问题——我要做什么工作?奥兰治只有一个雇主,罗德尼·亨特公司,它为纺织业和治水行业设计和提供产品。罗德尼·亨特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治水产品制造商,这似乎是一个蓬勃发展的企业,因为它的设施占地大约数百英亩。
我填写了申请表格,却没有收到任何音信。我去了邻镇,依然没找到工作。我去了远在50英里之外的伍斯特山和斯普林菲尔德,还是没找到工作。两个月之后,罗德尼·亨特公司打来电话,雇佣我做工厂的工人。薪水还挺可观,那里的人们也很友善,看样子这是一个好去处。
可过了不久,我发现自己又不满足了。比起现在的工作,修剪草坪确实是在一个比较高的台阶上,至少干那份工作时我可以置身户外,每天能尽情行走。这份新工作很浪费体力,工作环境又脏又乱。我每天从下午3点上到次日凌晨1点,而且经常会有强制性加班,一直工作到凌晨3点。
我负责组装和用油漆彩绘巨型铸铁水闸。每次下班的时候,我的脸和头发上都会覆盖一层薄薄的油漆。这些油漆是有毒的,所以油漆罐上都写着警示语:“如果不小心接触皮肤,立刻去最近的医院。”
第4章 一些东西刻在我们血液里(5)
这样的描述让我感觉像在超级污染场所工作。不仅身体沾满讨厌的油漆,我每天还会把油漆分子吸到肺里。每天凌晨交班后,我都迫不及待地往家赶,淋浴更衣。每次出浴之后,我都看见浴缸里漂着一层厚厚的铜锈。当我擤鼻子的时候,手帕上沾满黑漆,这一切让我恐慌又反感。
在那样糟糕的时间段工作也不利于我的家庭生活,我很少能见到孩子们。当我睡觉的时候,他们离家上学去了;他们放学回来时,我又离家去上班。
苏珊支持我的工作,但是一家人经常不在一起,对她来说也很艰难。但这份工作至少可以使我们维持生活,在经济上渡过难关。而且,苏珊和孩子们喜欢我们的新家。尽管如此,一些东西仍然在不停地啃噬着我。
我还是感觉生命中失去了一些重要的东西。我常常不知所措,在一团迷雾中思考自己到底失去了什么。从13岁那年父亲自杀之后,我就一直在迷茫的大海上随波逐流。我感觉有一些超越地平线的东西一直在用力拖着我,就像月亮牵引着潮汐。答案显而易见。它就在前面盯着我,但我却一无所知。
第5章 水疱和我的行程路线(1)
这次长途跋涉之前,我训练时都是穿着舒适的磨旧了的鞋子,而且大多是在凉爽的天气下进行。我还没有充分准备好在夏天的高温下每天行走40英里。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,穿上新运动鞋并慢慢适应,显然是个错误。我出发时带了8双鞋:4双旧鞋,4双新鞋,计划轮流替换着穿,以慢慢适应新鞋。
当我走到万宝路广场的时候,教堂午夜的钟声敲响了。我接过查尔斯手里的方向盘,这时他已经精疲力尽了。后来我才意识到,每天以每小时3。5英里的速度连续开13个小时,对查尔斯来说也是一个巨大考验。我们驱车直奔假日酒店。尽管已经身心疲惫、体力透支,但查尔斯还是决定重整一下面包车。这对他来说有点困难,但我也帮不上忙。我脚上全是水疱,腿上的肌肉又紧又疼,腿筋也隐隐作痛。и米и花и书и库и ;http:__
“如果明天早上我还活着,我一定帮你处理这些事。”我对查尔斯说。当天的疲惫让我困惑不解。由于之前已经训练了很长时间,也很艰苦,所以我认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。我料想到这次的行走没那么容易,但没想到第一天就累得筋疲力尽。6个小时的睡眠远远不够。我的腿还是僵硬酸痛。疼痛的脚、肩膀和后背都在告诉我,之前的训练并不充分。我甚至穿不上袜子和鞋,只好让查尔斯帮我穿,就像一个父亲在早上给孩子穿衣准备上学一样。早上8点30分,气温接近32℃。我开始从万宝路走到哈德逊(Hudson)。
虽然我心理已经准备行走了,但身体并没有响应—双腿如同假肢,双肩下垂,犹如背负着阿特拉斯(希腊神话里的擎天神,被宙斯降罪来用双肩支撑苍天)背负的重量;我双脚严重擦伤,伤口火烧火燎得疼,里面像有燃烧的液体在流动。我尽力想着每次只走10分钟—如果想到还有几十英里和十几个小时要走,我肯定会放弃。查尔斯似乎也持怀疑态度:“我也认为你做不到,你的脚糟透了。”也许他是对的。我体重298磅,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,我能感觉到身上每一处脂肪都在燃烧。于是我决定去掉随身携带的一些物品。
我首先扔下装有32盎司(1盎司约等于28。35克)水的腰包和保护手背不被太阳灼伤的露指手套。我甚至把小手巾也抛进了车里。这些东西的重量加起来也不多,但每去掉一点儿都对我帮助很大。我感觉到了明显的变化,双腿一下子充满活力,也几乎没了疼痛,走起路来又充满弹力。查尔斯是个聪明的小伙子。我喜欢有人陪伴,但我们之间有时会有语言障碍。出发之前,我给他买了一些磁带,他一天13个小时都在听,以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。我希望他能进步,因为有人陪着说话感觉会很好。
他以前是助理护士,似乎比我还要了解我身体上的疾病。而且他观察力敏锐,不会让任何一处漏网——他很快就发现了我的糖尿病问题,并告诉我沉重而快速的步伐有可能使我中暑。在这样的高温下,路上开车经过的司机经常会注意到我的痛苦。一些司机会停下来给我送水、碳酸饮料、冰淇淋等零食。虽然我不需要这些食物,但是根本没办法拒绝这些陌生人的好意。脚上的水疱越来越严重。查尔斯在我那双旧运动鞋里割出4个2英寸(1英寸约等于2。54厘米)长的裂缝,一只鞋上割两个——如果运动鞋制造商看到查尔斯这样,一定会不寒而栗的。
我的目标是一天40英里,但实际上第二天我走了48英里,那是因为路很曲折以及错误的计算。到下午4点时,我还有17英里要走。所以,我加快了步伐沿着110号公路穿过梅休因(Methuen),进入劳伦斯(Lawrence),然后又返回梅休因。一位女士停下来打招呼,从车窗递给我一瓶冰得结了霜的佳得乐。
第5章 水疱和我的行程路线(2)
“你真好。”我说。
看到“行走美国”的标语贴满车身,她问:“你的步行会在哪里结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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